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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新生入学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韩绪丽

根据新北区《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新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报名对象

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10个班

三、招生方式:免试入学

四、本校施教区(限住宅)

锦海星城、西阆苑、西瑶苑、仲家村、史墅村、朱家弄村、孙家巷村、马鞍桥村、茶庵村、郭塘桥村、水韵江南、滨江明珠城(华山北路以西)、清水湾(红河路以北)。

五、登记报名方法

(一)时间:7月15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由父亲或母亲携带适龄儿童,依据网上预摸排自动生成的号码,按序在规定时间段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网上预摸排具体见学校微信公众号,7月1日发布通知)

(二)地点

新桥第二实验小学(华山北路368号)行云楼

(三)须带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户籍的儿童

(1)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并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2)本施教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全额付款发票),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需提供近半个月内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大班《快乐家园》联系手册(或大班毕业证书)

2.在本校施教区内居住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1)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2)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本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房产证、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籍均在本施教范围内的,需实际居住。

2.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友情提醒: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可到常州市不动产交易中心(锦绣路2号楼2-1座4楼),带上本人身份证即可打印。咨询电话:88127369

3.适龄儿童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入学,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无房证明);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4.家庭在本校施教区内购买的唯一新建住宅房,且在20201231日前交付的,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市区(新北、天宁、钟楼)范围内。

5.在施教区内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2019年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6.报名时请出示网上预摸排自动生成的号码,所提交材料须原件及完整复印件一份,家长必须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装订好交学校留存。

77月22日起分批发出新生录取通知。  

8.7月27日上午8:30~11:30学区生报名。

9家长向学校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0.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资格审核、科学安排”的原则,由学校登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策划,通过回原籍等方式妥善解决子女的入学问题。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8608865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八、投诉电话

学    校:88608802

责任督学:13815078998

区教育局:85127715、85127833。

未尽事宜可查阅新北教育网站 《新北区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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