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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新桥第二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韩绪丽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第二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相关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新桥第二实验小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如携带电话手表,请关机或静音,保证课堂上不以任何理由发出响声,不把电子手表作玩具,如果违反三次规定,则取消携带电话手表的权利。

    二、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和德育处同意后方可带入校园交至班主任处统一保管,进校后第一时间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使用时到班主任领取使用,用完立即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学后领取手机带回家,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教室。

    三、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有权将学生手机暂为保管,并将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德育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由德育干部、班主任、学生家长对其批评教育。同时鼓励学生对携带手机入校和在校使用手机的情况进行举报。

    四、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手机使用检查,对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学生,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

    五、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每个班级必须保持一种以上的沟通渠道,例如微信群、QQ群等,保证家校之间沟通顺畅。同时,学生如果急需打电话可借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的手机与家长沟通。

    六、学生发展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在学校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七、关于电话手表的使用说明。学校原则上允许学生携带电话手表进入课堂,上课期间电话手表一律关机或设置成上课禁用模式,特殊情况需使用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同意。违反规定学校将批评教育并没收,后期家长说明情况后方可领回。(凡携带电话手表上学的学生,电话手表请妥善保管,如若遗失或其它情况学校概不负责。)

    七、在家庭中,提倡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每日不超过20分钟;以学习为目的的,也要控制在40分钟之内。家长应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八、本规定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第二实验小学负责解释,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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